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反馈函(第202601号)

一审:康江林   二审:宋毅军   三审:唐芳贵   加入时间:[2026-09-17]   阅读次数:[]

关于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反馈函

(第202601号)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根据学校《2026年衡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由实验实训中心牵头,教务处、采购与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后勤处以及校级实验室安全督导员等共同组成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组在全校范围内逐一开展安全隐患现场检查工作,现将发现安全隐患反馈给贵院。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科研实验室主要用于科研和研究生培养,实验设备由科研经费列支采购,存在采购并使用大功率电器、高压气瓶和药品的情况,但相应的配套安全措施未按要求配备,例如用电保护、气瓶柜、药品保险柜等。

建议物电学院对所属科研实验室进行清理,对不符合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的科研实验室提出具体整改建议;明确设备准入审批流程,压实学院监管责任,在设备采购审批环节严格把关,要求做到“未经允许的设备不能进实验室,实验室在用设备保证符合使用规范要求”。

特此函告!

                                                             实验实训中心

  2026429


此函一式两份,发函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收函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