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关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创建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结合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特点,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安排专人假期对实验室值班巡检,建立交接班制度,填写交接班记录;制定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实验实训中心、采购与资产管理处等部门报告。放假前各实验室应组织实验室安全自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注意对重点区域应进行安全专项检查。
2.暑假期间所有实验室药品等必须回收入库并做好记录,实验室应该断电、断水、断气。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措施。
3.气体钢瓶的使用和存储,严禁不同性质气体钢瓶混放,要有防止泄露、倾倒的措施;压力容器不使用时应存放于安全位置,不放置于公共区域,并采取固定措施,以免碰撞倾倒;超期、报废气瓶应及时处理,不得存放在实验室。
4.各教学院及实验室要认真做好各类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管理,妥善保管、规范使用,避免产生实验室安全隐患。
5.实验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应在放假前转运至“三废”处理站内妥善放置。
实验实训中心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