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编辑:实验实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3-05-25 浏览次数:

衡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实验室主任

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本实验室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和本专业发展方向,负责制订实验室发展规划。

2.按照教学大纲的科研计划要求,会同有关教学、科研人员,审订实验大纲、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以及科研实验大纲,不断提高实验室质量和科研水平。

3.根据系、教研室的安排,制定每学期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计划,负责领导实验室各类人员(包括在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分配工作任务,并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4.组织编制实验室设备、仪器、材料、工具等购置、维修计划、在有关部门配合下,负责组织实验室的物资清查,质量鉴定和维修保养工作。

5.负责本室精神文明建设,认真抓好对工作人员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

6.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前提下,积极组织安排社会服务,负责审查、签订有关合同、协议。

7.在系、教研室的指导下,负责制定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养规划,组织安排实验室各类人员(包括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教师)的业务提高与培训工作。并按上级有关规定,负责考核工作和提出晋级、提职的意见。

8.落实实验室工作人员八小时工作制(有其他教学任务的除外)。

二、高级工程师(包括在实验室工作的教授、副教授)

高级工程师(包括在实验室工作的教授、副教授,以下同)在实验室主任领导下,负责实验教学以及科学实验的技术指导与开发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经常向实验室主任介绍本学科国内外实验室的发展趋势,提出实验室的建设方向。

2.组织高水平实验课题的开发与研究,编写高水平的实验指导书,发表实验管理和研究论文。

3.审定实验新方案或指导新实验设备的设计加工与研制。

4.负责指导本学科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与功能开发工作。

5.协助实验室主任不断提高实验室的科学管理水平。

6.承担对各级各类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指导,承担实验课程的指导工作。

7.协助实验室主任的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操作规程,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并要注意总结经验。

8.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和文明实验工作。

三、工程师(包括在实验室工作的讲师)

工程师(包括在实验室工作的讲师,以下同)在实验室主任领导下,在教授、副教授和高级工程师指导下,负责实验教学以及科学实验技术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担负某一门课程或某一种类型实验的组织工作,负责制订实验方案、设计实验方法、选定仪器设备、分折处理实验数据、编写实验教材,指导书等有关实验技术文件,并组织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和工人进行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严格指导学生实验、记录实验教学情况,提出试验工作总结,批改学生实验报告并同任课教师一起评定学生实验课成绩。

3.根据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负责设计、研制和改进实验装置(包括教具模型)的技术工作,提出设计方案、画出设计图纸、编写设计文字说明,经实验室主任或教授、副教授以及高级工程师审批后,指导技术工人进行施工、解决研制过程中的各种技术问题,并参加所设计实验装置的调试、运行。

4.独立担负实验室主任分配的实验室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修理调试、使用鉴定等全面技术工作,并经常检查其保管与使用情况。负责编制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使用保管技术要求等技术性文件。

5.经常向实验室介绍国内外实验设备仪器的进展与新的实验技术信息,提出实验室工作改进措施与方案,协助实验室主任加速实验室的现代化建设与管理。

6.负责对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和实验工人、保管员的业务指导。

7.在高级工程师指导下,参加各项科研工作,也可单独承担各项科研工作。

四、助理工程师(包括在实验室工作的助教)

助理工程师(包括实验室工作的助教,以下同)在实验室主任领导下,协助讲师、工程师完成教学实验和科研中的技术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担负某一项实验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准备实验用仪器、设备的安装调整、操作和一般性维护。按照拟定的实验大纲正确组织实验的进行、分析处理试验数据,编写试验报告,协助工程师不断改进实验内容,提高实验质量。

2.严格指导学生实验,准确回答和讲解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批改学生试验报告,并同任课教师一起,评定学生实验课的成绩。

3.在工程师指导下,担负有关实验装置的部分设计和改进工作,担负常用设备仪器维修及确定误差范围,为制作教具模型、演示装置,示教板等教学用具提出设计加工方案、画出设计图纸、编设计说明、并指导实验工人施工。

4.制定有关实验规程、编写有关实验资料以及常用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保管要求等技术性文件。

5.负责对技术员、实验工人和保管员的业务指导。

6.在上一级技术人员指导下,参加科研的具体技术工作准备、操作仪器、整理数据、绘图和编写报告等。

五、技术员

技术员在实验室主任领导下,在上一级技术人员指导下,承担教学、科研的辅助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逐步掌握有关教学、科研实验的基本原理与技术知识,熟悉有关仪器的性能、运用范围与操作方法。掌握常用材料、药品性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实验技术水平。

2.认真做好教学和科研实验准备工作,实验项目的备料、联系加工、领购实验用仪器、工具、器皿、模型等并检查其技术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给上一级技术人员处理。

3.在工程师和助理工程师指导下,参加教学和科研实验,负责仪器设备操作、整理数据、计算、绘图和编写报告等技术工作。技术员通过试讲、预做、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可独立指导学生实验。

4.负责教学、科研、生产工作中的一般性技术管理工作(如记录设备仪器使用情况以及物资领用手续等)。精心用好、管好有关仪器设备、参加由工程师主持的设备仪器制作、改进以及精密仪器的维修等项技术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经常做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安全和文明实验工作。

六、实验技术工人

实验技术工人的实验室主任领导下,在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指导下,从事试验、安装、维修、调整、保养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掌握本实验室有关设备仪器的牌号、性能、原理、结构、做好仪器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工作。

2.在实验技术人员指导下,根据教学和科研试验的要求,安装有关实验装置、教具、模型以及其它实验准备工作。

3.掌握本专业有关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在试验过程中协助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指导学生操作仪器、设备。

4.承担实验室对外生产任务。

5.承担实验室主任分配的实验室日常管理、建设等工作。

6.经常搞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安全和文明实验工作。

七、保管员

保管员在实验室主任领导下,主要负责实验设备、仪器、工具、材料、药品的保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熟悉所保管的设备、仪器、工具、材料、药品的规格、型号、性能和用途。详细了解保管物品的要求和存放条件,并在保管时尽量做到满足这些要求。

2.经常做好所管设备、仪器和其它物品的防潮、防锈、防尘、防霉等工作,必要时定期放置防潮剂,雨季要采取烘干措施。

3.认真执行仪器、设备、物品的管理制度,及时记账,出借有据,账物相符,并经常做好整洁工作。

4.对所管仪器、设备每学期进行两次检查,做到资料(说明书、编写的操作规程)完整、附件齐全、性能良好,对用后返回的仪器,做好擦试、涂油和整理工作,对所管消耗材料、品种、规格要做到标记明显、摆放整洁,数量准确。

5.向实验室主任定期汇报所管设备、仪器状态、消耗材料库存情况,及时组织小型仪器、设备的维修,提出维修项目。

6.保管员有权拒绝不遵守操作规程和不具备使用条件者使用有关仪器、设备,实验室主任应尊重这一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