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办法和标准》
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室评估办法
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二十号),要逐步建立高等学校实验室的评估制度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估目的
推动高等学校基础课(含技术基础或专业基础课)教学实验室的建设,在设置、教学、设备、环境、队伍、制度等方面普遍达到基本条件和要求,改善实验教学手段,加强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投资效益,更好地为培养合格人才服务。
二、范围
适用于基础课与基本训练的实验室(含技术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
三、评估标准及应用
本评估标准,是基础课(含技术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学实验室条件合格评估标准,教学质量和实验室水平评估规范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评估标准的体系分为六项39条目。其中重点条目(带*号)19条,一般条目20条。每条有评估内容、评估标准、评估方式、自评、评估、记事等栏目。“自评”是指各高校自己评估的结论,“评估”是上级主管部门评估的结论,“记事”是记录该条目特色或不合格的主要差距等内容。评估要按各条目逐条评估。所有评估条目全部合格的,该实验室即为评估合格。如有一条重点条目或累计有四条以下一般条目不合格的实验室,在二个月内整改后可请评估组二位专家复核。如有二条重点条目或累计五条一般条目不合格的,即为不合格实验室,需要认真整改,待下一个年度重新申请评估。评估合格有效期为五年。
四、实施办法
(一)自行评估:各高校根据《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标准表》(见附件二,以下简称标准表)规定的各条标准组织自评;
(二)地区评估:学校自评合格的实验室由学校提出申请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局、教育厅组织地区评估;国务院有关部委所属高校,可在地区评估之前,组织本系统所属高校进行实验室评估工作;但必须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地区评估;地区评估的面不少于各高校应评估实验室总数的3/4;评估合格的实验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局、教育厅颁发合格证书,并报国家教委备案;国家教委根据全国各地的进展不定期地组织抽查。
(三)国家教委评估:对于争取进入211工程的高校的基础课(含技术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在参加地区评估合格后,由学校提出申请报请国家教委组织评估验收。国家教委采取抽样方式评估,抽样数量不少于应评估数的1/4。评估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四)操作办法
1、评估组一般由5人组成。其中专职教师3人,管理专家2人。设组长一人,副设组长一人。
学校自评的评估组在学校领导授权后,一般可由实验室主管处牵头设立;地区评估的评估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局、教育厅负责组建;国家教委的评估组由国家教委条件装备司牵头组建。
2、评估采取现场实地考核评估方式,学校提供有关资料和数据,每位评估专家按照“标准表”上的内容逐条进行评审(听、问、考、查),然后逐条汇总5位评估专家的“标准表”,进行统计、审议,确定合格条目数。并写出实验室评估结论意见书。高等学校基础课(含技术基础和专业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意见书格式附后。
3、评估汇总资料及结论意见书,学校自评的由实验室主管处负责存档管理;地区评估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存档管理,作为学校总体办学条件的重要内容,提供给有关部门使用或向社会公布。
一九九五年七月六日
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标准
一、 体制与管理
序号 | 评估内容 | 评估标准 | 评估方法 | 自评 | 评估 | 记事 |
1-1* | 实验室的建立 | 实验室的建立经过学校的正式批准或认可 | 查阅学校批准文件或认可文件,有文件记Y,无文件记N。 | | | |
1-2* | 管理机构 | 实验室有主管的处(科),有主管校长。主管处(科)能结合实际贯彻《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第二十条规定的六项主要职责。 | 查阅学校文件和有关管理资料,确认有主管机构和主管校长,能贯彻记Y,无文件记N。 | | | |
1-3 | 建设计划 | 实验室有建设规划或近期工作计划 | 查阅学校建设规划或近期工作计划文件中有无实验室建设的内容。有记Y,无记N。 | | | |
1-4 | 体 制 | 实验室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 | 现场调查实验室的管理体制,查看校级文件,属于校(院)、系级管理的记Y,无文件记N。 | | | |
1-5 | 管理手段 | 实验室基本信息和仪器设备信息实现了计算机管理 | 查阅实验室或主管机构的计算机管理的数据库文件确认。实现的记Y,无文件的记N。 | | | |
二、实验教学
序号 | 评估内容 | 评估标准 | 评估方法 | 自评 | 评估 | 记事 |
2-1 | 教学任务 | 有教学大纲或教学计划,实验室承担的教学任务饱满,达到每学年不低于9 个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培训50名学生,即不低于64800人时数。4╳9╳36╳50 | 查阅本门课程教学大纲或教学计划对本室所开实验的要求,查阅上年度对学生实验人时数的记录。达到的记Y,不达到的记N。 | | | |
2-2* | 教 材 | 有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 | 检查所开实验的实验教材或指导书,有的记Y,没有的记N。 | | | |
2-3* | 实验项目管理 | 每个实验项目管理规范,记载有实验名称,面向专业,组数,主要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以及材料消耗额等 。 | 检查所开每个实验的卡片或教材、文字材料或计算机管理数据库文件 ,有的记Y,没有的记N。 | | | |
2-4 | 实验考试 或考核 | 有考试或考核办法,并具体实施。 | 检查实验考试或考核办法,学生的试卷成绩记录。有的记Y,没有的记N。 | | | |
2-5 | 实验报告 | 有原始实验数据记录,教师签字认可,有实验报告。 | 抽查三个组的实验的原始数据记录及经批改的三份实验报告。有的记Y,没有的记N。 | | | |
2-6 | 实验研究 | 有实验研究和成果 | 检查实验研究(含实验教学法、实验技术、实验装置的改进)的计划、设计、总结。有的记Y,没有的记N。 | | | |
2-7* | 每组实验人数 | 基础课达到1人1 组,技术基础课2人1 组。某些实验不能1人(或2 人)完成的,以满足实验要求的最低人数为准,要保证学生实际操作训练任务的完成。 | 抽查两周实验课表及实验使用仪器套数计算。达到的记Y,达不到的记N。 | | | |
三、 仪器设备
序号 | 评估内容 | 评估标准 | 评估方法 | 自评 | 评估 | 记事 |
3-1* | 仪器设备管理 | 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账、物、卡相符率达到100% | 抽查20台(件),其中以物对卡10台(件),以卡对物10 台(件),仪器设备分类号、名称、型号、校编号等,完全正确的记Y,达不到的记N。 | | | |
3-2* | 低值耐用品管理 | 单价低于500元的低值耐用品的账、物相符率不低于90%。 | 抽查10件,帐(卡)物核对,其名称、规格、型号、价格等,差错不得超过1件达到的记Y,达不到的记N。 | | | |
3-3 | 仪器设备的维修 | 仪器设备的维修及时。 | 检查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的原始记录本,维修及时的记Y,不及时的记N。 | | | |
3-4 | 仪器设备的完好率 | 现有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完好率不低于80%。 | 抽查5台不同类型仪器设备的3项主要性能指标,不能正常工作的不超过一台,达到的记Y,达不到的记N。 | | | |
3-5 | 精密、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 | 单价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计量、校验设备向除外)要有人管理和技术档案,每台年使用机时不低于400学时。 | 检查管理人员名单,报表、技术档案及开机使用的原始记录,达到的记Y,达不到的记N。无此项的记0 | | | |
3-6 | 仪器设备的更新 | 仪器设备更新率达到以下要求: 近十年该类新品种仪器设备的台件数 G= ╳100% 该类仪器设备总台件数 机电类(04000000)G>30%;;电子类(03190000,03020000,05000000)G>75%;计算机类(05010100,05010200,05010300)G>90%。 | 由计算机数据库中调出统计计算,按《高等学校仪器设备分类编码手册》的类别计算,达到的记Y,达不到的记N。 | | | |
3-7 | 教学实验常规仪器配置套数 | 每个实验项目的常规仪器配置套数不低于5套(大型设备及系统装置除外)。 | 抽查5个实验项目的常规仪器,确认每个实验项目均达到5套,达到的记Y,达不到的记N。 | | | |
四、 实验队伍
序号 | 评估内容 | 评估标准 | 评估方法 | 自评 | 评估 | 记事 |
4-1* | 实验室主任 | 实验室主任由学校按规定任命或聘任,有高级技术职务,能认真贯彻《规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实验主任六项主要职责。 | 检查学校任命或聘任文件,是否实行了主任负责制,考察实验室主任工作情况的资料、记录。符合的记Y,不符合记N。 | | | |
4-2* | 专职人员 | 实验室专职技术职务人员有3人以上,以满足工作需要,具体人数由学校定编。 | 由计算机管理数据库中调出分析,或实际考察确认,达到的记Y,达不到的记N。 | | | |
4-3 | 人员结构 | 专职人员中,高级技术职务人员要占20%以上。 | 由计算机管理数据库中调出分析,或实际考察确认,达到的记Y,达不到的记N。 | | | |
4-4 | 教学与实验技术人员的比例 | 参加实验教学的教师要比实验室专职人员多2倍。 | 由计算机管理数据库中调出分析,或实际考察确认,达到的记Y,达不到的记N。 | | | |
4-5* | 岗位职责 | 实验室主任、技术人员和工人有岗位职责及分工细则,专职技术人员,每人有岗位日志。 | 检查实验室岗位职责文件,现场考察人员分工及落实情况,达到的记Y,达不到的记N。 | | | |
4-6* | 人员的考核 | 实验室有对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的具体考核办法和定期考核材料。 | 检查考核办法(文件)和考核材料,(表格和记录),有的记Y,没有的记N。 | | | |
4-7 | 人员的培训 | 实验室有培训计划,并落实到专职人员。 | 检查近1-2年培训计划及执行情况。有的记Y,没有的记N。 | | | |
4-8 | 实验指导教师 | 对本学年首次开的实验要求指导教师试做,对首次上岗指导实验的教师有试讲的要求。 | 检查实验室文件,考察执行情况,有的记Y,没有的记N。无此项内容的记0 | | | |
五、环境安全
序号 | 评估内容 | 评估标准 | 评估方法 | 自评 | 评估 | 记事 |
5-1* | 学生实验用房 | 实验室无破损,无危漏隐患,门、窗、玻璃、锁、搭扣完整无缺,墙面脱落及污损直径不超过3厘米,实验课上每个学生实际使用面积不低于两平方米,实验台、凳、架无破损,符合规范。 | 现场考察、检查有实验室课的实验室使用面积和容纳学生实验人数计算,达到的记Y,达不到的记N。 | | | |
5-2* | 设施及环境 | 实验室的通风、照明、控温度等设施完好,能保证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规定的标准。电路、水、气管道布局安全、规范。 | 按国家的有关标准在实验室现场考察,达到的记Y,达不到的记N。 | | | |
5-3* | 安全措施 | 实验室有防火、防爆炸、防盗、防破坏的基本设备和措施。实验操作室、办公室、值班室要分开,实验室及走廊不得存放自行车及生活用品。 | 检查消防器材和四防措施,检查实验室与办公室、值班室是否分开,达到的记Y,达不到的记N。 | | | |
5-4* | 特殊技术安全 | 1.高压容器存放合理,易燃与助燃气瓶分开放置,离明火10米以外;2.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有许可证、上岗证;3.使用有害射线的有超剂量检测手段;4.对病菌、实验动物有管理措施;5.对易燃、剧毒物品有领用管理办法。 | 实际考察证件、文件,有该项内容的应达到要求,缺一不可,符合的记Y,不符合的记N,无此项内容的记0。 | | | |
5-5 | 环境保护 | 实验室有三废(废气、废液、废渣)处理措施,噪音少于70分贝。 | 实际考察有措施,符合实际,基本合理,不造成公害,达到的记Y,达不到的记N。 | | | |
5-6* | 整洁卫生 | 与实验室无关的杂物清理干净。实验室家具、仪器设备整齐;桌面、仪器无灰尘;地面无尘土,无积水,无纸屑,无烟头等。室内布局合理,墙面、门窗、天花及管道、线路、开关板上无积灰尘及蜘蛛网等。 | 现场实际考察实验室及室外走廊等处,符合的记Y,不符合的记N。 | | | |
六、管理规章制度
序号 | 评估内容 | 评估标准 | 评估方法 | 自评 | 评估 | 记事 |
6-1* | 物资管理制度 | 实验室有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有精密仪器、大型设备使用管理办法(或执行学校的办法)。 | 现场实际考察,前三项应挂在墙上或放在明显处,有的记Y,不全的记N。 | | | |
6-2* | 安全检查制度 | 实验室有安全制度,成文挂在墙上,并有专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制度。 | 检查有无安全制度和专人定期检查记录,有的记Y,不全的记N。 | | | |
6-3 | 学生实验守则 | 实验室有学生守则,学生能遵守。 | 查有无守则,并现场调查1-2名学生,确定Y或N。 | | | |
6-4 | 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 实验室建立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并实施。 | 检查有无制度及近一、二年实验室工作档案,如人员工作和考核记录、设备运行与维修等档案资料,有制度,实施的记Y,否则记N。 | | | |
6-5* | 人员管理制度 | 有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培训、考核、晋升、奖惩制度或执行学校的制度。 | 有制度记Y,无制度记N。 | | | |
6-6 | 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制度 | 实验室的任务,实验教学,人员情况等基本信息有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制度。 | 检查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是否有制度,是否连续、全面;检查制度执行情况。有制度,实施的记Y,否则记N。 | | | |